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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0-21 15:59:11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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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

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深化首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现将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落实大赛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大赛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名称

  大赛主名称: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可在主名称下设立二级独立名称。

  二、组织工作

  (一)工作原则

  本届大赛为市级一类,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赛活动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各项目决赛组委会

  成立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项目征集、申报和遴选,制定大赛整体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大赛项目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技术服务部(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沟通、仲裁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

  大赛组委会负责各项目赛务指导和大赛督导等工作,组织赛务人员、裁判员和高级裁判员培训。

  本次大赛实行决赛组委会负责制。各项目承办单位须在大赛组委会统一协调和指导下,成立决赛组委会、自筹办赛经费、合理安排大赛规模、制定大赛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管理各阶段大赛工作。决赛组委会负责组建大赛专家组制定大赛技术纲要和大赛试题,原则上按照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级别依次完成大赛工作。初赛立足本单位人员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开展赛事活动。原则上各级大赛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晋级,决赛选手规模应在30人以上。各项目初赛、复赛、决赛组委会组成原则及相关要求如下。

  1.初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初赛由各企业、事业单位、院校和大赛各项目承办单位指定部门,分别组成若干初赛组委会,协同完成初赛阶段工作任务。

  (2)各初赛组委会负责本系统参赛人员的初赛工作,行业系统以外各类人员,由决赛组委会统一协调组织初赛工作。各初赛组委会在决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下,可结合自身办赛情况开展赛前培训活动,为参赛选手提供不低于8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2.复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复赛由市属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含中央在京企业集团)和大赛各项目承办单位指定部门,分别组成若干复赛组委会,协同完成复赛阶段工作任务。

  (2)各复赛组委会负责本系统参赛人员的复赛工作,行业系统以外各类人员,由决赛组委会统一协调组织复赛工作。各复赛组委会可结合技术交流和技术研讨等活动,为参赛选手提供不低于8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3.决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决赛组委会设在大赛各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决赛阶段工作任务。

  (2)决赛组委会可结合大赛工作实际,为参赛选手提供不低于8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4.各级组委会需加强大赛活动的宣传工作,初赛、复赛组委会须及时向对应的决赛组委会上报大赛活动信息。

  5.各级组委会应依托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积极搭载大赛活动、技能培训等服务项目。

  (四)大赛方式

  1.常规方式

  各级大赛均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按总成绩排名,不设并列名次,总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2.创新方式

  鼓励各项目承办单位创新方式,围绕技术攻关、工艺改进、技术革新等主题活动开展大赛工作。

  三、大赛安排

  (一)时间安排

  各级组委会须参照《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时间进度安排》(附件1)推进大赛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大赛项目

  1.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共设置大赛项目30项,其中个人项目29项(含取证项目10项),团队项目1项。(附件2)

  2.鼓励有条件的各级组委会在大赛各阶段创新方式方法办赛,比赛创新方案须提前报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各级组委会根据相应大赛项目参赛人员规模要求,积极协调、整合,开展大赛活动。

  (三)报名人员

  在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

  (四)报名方式

  大赛报名工作须登录“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网站”完成。

  报名网址:dasai.bjjsyc.org.cn/

  联系人:贾凡、裴建权

  联系电话:010-83570898、83570881

  传真:010-83570898

  (五)参赛流程

  初赛:所有参赛人员根据大赛组委会及各项目决赛组委会公示的方式进行报名并参加初赛。纳入取证职业(工种)的大赛项目的初赛人员须登录“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复赛:所有参与复赛人员须登录“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赛报名分为个人报名和单位报名。具备组织复赛条件的单位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成立复赛组委会。

  决赛:原则上复赛中总成绩排名前30%的人员(30人以上)晋升为决赛选手。

  四、技术工作标准

  已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比赛项目,初赛、复赛、决赛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三级、二级的标准和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试题编制的有关要求准备试题并实施大赛。其他项目比赛由各决赛组委会负责组建大赛专家组,制定大赛技术纲要并完成大赛各阶段命题工作,报送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办赛。

  五、奖励措施

  (一)奖励政策

  1.各项目决赛第一名个人选手(不含团队项目),符合推荐条件的,由选手所在单位在次年度按程序优先推荐“首都劳动奖章”评选。

  2.决赛前十名个人选手且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将获得北京市总工会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资助,第一名个人选手2000元,第二名至第十名个人选手1000元。其他人员建议相关单位参照此标准执行奖励。

  3.各项目决赛前三名个人选手及团队项目决赛第一团队全队选手,由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颁发“北京市职工高级职业技术能手”证书,各单位可结合日常表现和贡献,给予工资晋级和相关福利待遇。

  4.各项目决赛前十名个人选手及团队项目决赛前三团队全体选手直接纳入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技能人才库,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免费参加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举办的相关技能培训活动。

  5.对大赛组织工作和承办、协办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6.各级大赛组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现金、物质奖励、免费培训等激励措施。

  (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

  1.纳入取证职业(工种)的大赛项目,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23〕1号)开展相关赛事工作。总成绩排名,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各相关职业(工种)决赛前五名选手,核发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第六名至第十名选手,核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各相关职业(工种)复赛前五名选手,核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各相关职业(工种)初赛前三名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核发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50%的选手,核发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凡上述竞赛取证等级规定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技能等级有冲突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执行。

  2.本市具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承办单位可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确认的选手排名,按照相关规定和备案的评价方案,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核发对应职业、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创新理念融入到大赛活动中,将大赛活动作为加强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培育大国工匠的重要载体。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单位要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赛事活动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大赛活动、细化完善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大赛质量,打造大赛品牌。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安全防护,保障大赛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各单位要加强大赛宣传,提高宣传质量。广泛宣传技能大赛及技能人才培养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挖掘优秀技能人才和大赛选手成长成才、奋发向上、无私奉献的故事和案例,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动员职工学技术、练技能、比本领,深入开展各类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师徒帮教等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发现、选拔和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完善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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